宜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划年限为~年,其中近期为~年,中长期为~年。宜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确定垃圾发电项目规划厂址7个(含高安市“十三五”已开工建设厂址1个),到年,总体达到t/d的处理规模,总装机容量为MW,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60%以上;到年,总体达到t/d的处理规模,总装机容量≥MW,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85%以上,在现有厂址上预留扩建场地,规划厂址数量不变。
宜春市地域广阔,土地资源丰富,类型多种多样,全市总土地面积为.42平方千米。其中有耕地面积48.22万公顷,林地.92万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7.84万公顷,交通用地为0.67万公顷,水域面积6.万公顷,未利用土地10.01万公顷。
项目近期规划期限为~年。
1、规划目标,到年宜春市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60%以上。
2、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7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为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为MW。
远期规划目标,项目远期规划期限为~年。
1、规划目标,到年宜春市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85%以上。
2、在现有厂址上预留扩建场地,规划厂址数量不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为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为MW,具体分布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