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年第18期)”补充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年第18期)”补充通告
根据有关设区市局反应和我局对相关情况的进一步核查,现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年第18期)”中公布的1批次饮用水异议相关信息补充如下:
一、原通告信息
原通告信息为“由袁州区新坊镇泽布村综合平价商店销售的,标称江西宜春市月之泉实业有限公司明月山分公司生产的温汤古井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补充信息
“由袁州区新坊镇泽布村综合平价商店销售的,标称江西宜春市月之泉实业有限公司明月山分公司生产的温汤古井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西宜春市月之泉实业有限公司明月山分公司对该批次食品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宜春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稽查支队和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对异议予以认可。”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