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通过视频形式召开,省司法厅设主会场,各设区市、县(市、区)司法局,厅直各单位和监狱、戒*所设分会场。
会议书面传达了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厅*组成员、*治部主任胡水明宣传了表彰决定,厅*组书记、厅长王国强作了讲话。
会上,宜春市司法局荣获全省设区市司法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并以《以依法治市为抓手,推动司法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了书面典型发言,介绍我市以依法治市为平台,全面推动司法行*工作发展的经验做法。
年,宜春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司法行*重点、难点工作纳入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统筹推进,在补短板、强基础、创特色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借势借力,高位督办,推动基层机构人员配备到位。针对机构改革后,我市部分县市未设立独立的依法治市专门机构的问题,7月初争取市委书记于秀明支持,由市委编办统一发文明确各地全面依法治县(市、区)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并责成各县(市、区)立即解决。全市8个还未独立设置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专门机构的县(市、区),机构、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极大保障了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有效开展。针对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争取市委常委、市委*法委书记*德刚支持,在全市*法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参照法检招聘书记员的做法和聘请人民调解员等形式补足司法所人员。同时将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工作列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内容,并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专门下发文件进行通报,至11月底,全市个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人,其中配有*法专项编制人员人、事业编21人、工勤编1人、乡镇人员人、公益性岗位8人、购买服务人,全面消除了无人所、一人所问题,达到每所3人以上标准,彻底解决了我市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
二是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市社区矫正经费足额保障到位。近年来宜春的社区矫正对象增速快,管控压力大,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增多,面对社区矫正对象人均元经费迟迟落不到位的问题,借助依法治市平台,将社区矫正经费的落实列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内容,实行每月通报,定期调度,实时督办,倒逼各县(市、区)推进工作。同时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多次赴落实不力的县(市、区)进行专题调研,与当地*委、*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协调沟通。经过市县两级合力推进,至11月底,各县(市、区)*府共计解决.04万元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经费,至此,全市10个县(市、区)已全部按社区矫正人数每人每年元的标准足额安排到位。从年起,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将全部纳入当地财*预算统筹安排。
三是聚焦问题,精准发力,推动依法行*责任履行到位。针对行*复议案件多次被纠错的现象,以市依法治市办名义专门制发督办通知,要求立即整改。经此通报后,全市行*复议案件纠错率也明显下降,全年各级行*复议机构共受理行*复议案件件,办结件,纠错55件,纠错率26.57%,同比下降6.6%。我市行*诉讼案件三年平均败诉率仅为8.7%,远低于全省行*诉讼案件18%的败诉率,大大发挥了行*复议层级监督功能。针对近年来我市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不到40%的现象,专题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进行研究,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全年出庭应诉率达到88.16%,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针对过去法治*府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年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时,将**主要负责人法治述职制度写入了“两规则一细则”中。同时,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首次安排了2个县(市、区)**主官进行现场法治述职。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我市专门召开法治*府建设查摆整改推进会,会上实名通报30余个部门和县(市、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夯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成为**班子的“一把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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