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
(第51号)
袁州区人大常委会补选许南吉,樟树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尹志来,上高县人大常委会补选赵可、易冬兰,宜丰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喻*为好春市第四届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宜春市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允许代表资历查察委员会的查察汇报,确认上述5人的代表资历有用。
袁州区选出的王程度,奉新县选出的钱薇已调离宜春。袁州区选出的谢俊忠归天。上高县选出的王樱花、熊娟、王小林,宜丰县选出的曾海、王礼生、漆毛星辞去了宜春市第四届国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按照《推举法》的相关规矩,上述9人的代表资历中断。
宜春市第四届国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名,事实有代表名。
现予发表。
宜春市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3月25日
宜春市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
(第52号)
宜春市第四届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年3月25日委派:
魏晓文为好春市人大常委会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办事委员会主任;
卜云霞为好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钟恒为好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彭根院为好春市人大常委会推举任免联结办事委员会副主任;
徐文为好春市人大常委会估算办事委员会副主任。
免除:
张凤贞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魏晓文的宜春市人大财务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现予发表。
宜春市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3月25日
宜春市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
(第53号)
宜春市第四届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年3月25日决意委派:
彭金平为好春市水利局局长;
卢新明为好春市生态处境局局长;
梅鸣为好春市人力资本和社会保证局局长;
彭林为好春市行*审批局局长。
免除:
李万文的宜春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徐结强的宜春市生态处境局局长职务;
叶青华的宜春市人力资本和社会保证局局长职务;
卢新明的宜春市行*审批局局长职务。
现予发表。
宜春市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3月25日
宜春市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
(第54号)
宜春市第四届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年3月25日决意免除:郑法才的宜春市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现予发表。宜春市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3月25日
起源:宜春市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纂:彭芝慧编审:吴娓监制:章芳小布想和你交朋侪,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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