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宜春文化旅游品牌和形象宣传工作,推进宜春市文化旅游强市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宜春文化旅游形象LOGO”。
一、活动内容征集宜春文化旅游形象LOGO。
二、活动时间征集时间:年1月31日至3月15日24:00截止。
三、征集方式1.向国内知名文旅专家、高校学者、文旅从业者定向征集。2.向社会公开征集,单位及个人都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1.应征作品须符合以下标准:①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彰显宜春市的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和独特的城市风貌,体现宜春的历史感,同时又要体现时代风格;②构图巧妙,布局合理,以抽象符号与具体形象相结合,色彩搭配适宜,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同时结合宜春市市情,便于识别和记忆设计;③作品须充分考虑标识应用在大小海报、城市建筑墙面、纪念封、画册、信纸、名片、工作证、明信片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操作性。2.应征作品须包含LOGO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符合以下要求:①应征作品由设计方案,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设计创意理念详细说明,标志图形,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等多项内容组成;②LOGO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③LOGO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用楷书写于A4规格纸张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④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电子文件,作品电子图稿和设计说明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图片分辨率在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获奖后提供原图文件。3.应征作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其他城市标志相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形象标志(LOGO)尚未在国内、外被注册、使用。
五、投稿方式1.应征作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投稿至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投稿方式如下:电子邮箱:ycwg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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