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宜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宜春市市直、袁州区、樟树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铜鼓县、万载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
2、部分招聘职位限制户籍的是指年6月30日及以前为职位设置所要求的户籍。
3、公开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至附件2。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年6月2日8:30至年6月7日17:30;缴费时间:年6月2日8:30至年6月8日17:30;
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年6月10日9:30
因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年6月11日8:30至17:3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年6月20日8:30开始。
(二)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