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城镇居民朋友们:
您们好!
年是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首年,现将年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保有关*策告知如下:
一、参保时间和地点
1、参保时间:年1月—2月。
2、普通居民带户口本和医保卡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劳动保障所参保。
3、低保对象(上年度12月份持有效低保证)、城镇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上年度持有1级、2级残疾证)、孤儿(持有孤儿证)等个人不缴费的对象带好有效证件统一到其所属居委会参保。
二、个人缴费标准
以年12月31日是否满18周岁为界线,划分成年居民和未成年居民,其缴费标准如下:
个人缴费标准
普通居民
持有效低保证(年12月份享受低保待遇)城镇
优抚对象、孤儿证、残疾1级、2级残疾证
元
0元
三、年新出生婴儿免费参保的条件和必备材料
①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户籍手续和医保参保手续;
③婴儿父母都要参保,以县级医保部门证明为准。父母是本地居民医保的,以查验居民医保卡信息为准。
四、补缴新变化
1、城镇居民参加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再补缴年之前历年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从年开始,将来中断参保后再续保的,需从年开始补缴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外地居民在本地就业居住的,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条件和必备材料
①须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或长期在本地就业,见居住证;
②原籍地县级医保经办部门证明,证明其没有在原籍地参加医保;
③遵循本地居民参保的其它原则,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六、扩大即时直报点,方便市民就诊就医
1、宜春范围实行一卡通。凡参保居民就诊时根据病情需要可凭医保IC卡在高医院或宜春市第一批开通“一卡通”的26医院看病。医院医保窗口按规定报销医药费。第一批宜春市开通“一卡通”的26医院是: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门诊购药在宜春市各县市区定点药店实行“一卡通”。
2、省内实行异地结算直报。凡参保居民在南昌就诊住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江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12家医院异地直报结算。参保患者住院可通过办理转院手续、到高安市医保局转换医保卡后出院时可直接在上述12家医院即时刷卡直报。
城镇居民朋友们!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有保障,早参保早受益!
祝:市民朋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高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O一七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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