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9名,现将招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治思想品德好;
2、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助产)专业,持有护士执业证,年龄在30周岁以内(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年11月17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中山西路号,医院门诊部五楼人事科。联系人:丁老师,联系,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要携带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二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市三院主要领导、纪委领导及各岗位对应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人事科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逐一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相关栏内签署合格与否意见。
五、笔试及面试(技能操作)
市三院人事科负责组织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笔试时间、面试(技能操作)为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
六、体检
市三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在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三个月。
八、正式录用
试用三个月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九、待遇
按照市三院试用期和正式录用后的薪资福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十、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2、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院方有权在任何环节取消其资格或不予录用或终止聘用合同。
3、参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面试及体检环节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整个招聘过程,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负责监督。
5、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医院。
医院
年11月13日
附件:
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贯
民族
*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时间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
要
简
历
(从高中开始连续填写至今)
以上内容均为真实信息,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年月日
资格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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