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企业职工: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年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申报、鉴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1.申报时限要求。自年3月18日开始到年5月25日,为我市病退申请报名和提交病退有关材料时限。按归口报名,参加市本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到所在企业报名;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的人员,到人事代理机构报名,凡因单位或本人原因致使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逾期不再受理。
2.单位统一申报。我局年病退文件,已经印发至各有关单位,企业职工可到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进行详细*策咨询、报名。单位或托管机构完成初审后,务于5月25日前统一报送到人社局社保科(室)进行审核。
3.组织鉴定工作。年6月20日前,组织并完成我市年因病提前退休初次劳动力鉴定工作,鉴定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特此公告
咨询(职介中心)
(社保科)
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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