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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省市复商复市精神,推动餐饮行业迅速回暖,宜春市本级拟面向全市发放万元餐饮消费券。
共计发放7.5万张万元电子消费券,其中面额为10元、20元、50元的电子消费券各2.5万张。
消费者
申领对象
所有在宜人员申领方式
015月9日-13日,消费者在“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宜春分厅—主题服务—商务局业务—消费券”页面提交摇号申请。
025月14日“赣服通”平台进行集中摇号,5月15日消费者即可查看中签信息。
使用规则
单笔消费满元及以上,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50元及以上,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30元及以上,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可与参与活动商户的其它优惠叠加使用。中签消费者消费时向参与活动商户出示电子消费券码即可抵用现金。消费券自申领成功之日起十五天内有效。
商户
商户报名
015月4日-8日,在宜春市境内注册的商户可在“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宜春分厅—主题服务—商务局业务—消费券”商户报名入口,根据要求提交报名信息。
025月15日商户可查询是否成功参与活动。
消费券核销
5月16日-30日,参与活动的商户在收款时打开赣服通扫描消费者提供的电子消费券码,输入消费总金额进行核销。
简易教程来源:樟树商务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