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公告
年3月23日,我市在对重点人群排查中,发现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3月24日,经宜春市疾控中心复核、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吴某某(男,48岁),3月23日上午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G次高铁(2号车厢09C),于10:52抵达高安站。在落地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初筛为阳性后,我市迅速将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我市现场工作组已有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排查、隔离转运、核酸筛查等应急处置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