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6月8日下午,宜春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宜春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
于秀明同志任宜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颜赣辉的宜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于秀明,男,年10月出生,汉族,江西鄱阳人,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教育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03—.06 江西省波阳县委办公室秘书、秘书组长(副科级)
.06—.12 江西省上饶地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调研科科长、副主任
.12—.12 江西省上饶地委副秘书长、地委政研室主任
(其间:.12—.1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投资管理专业学习)
.12—.07 江西省玉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其间:.03—.07上海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07—.05 江西省德兴市委副书记、市长
.05—.01 江西省横峰县委书记
(其间:.03—.07中央党校县委书记进修班学习)
.01—.11 江西省玉山县委书记
.11—.02 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府副市长
.02—.08 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府副市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08—.02 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02—.05 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05—.12 江西省抚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其间:.09—.12 江西省委党校社会学专业学习)
.12—.11 江西省抚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11—.01 江西省抚州市委副书记
.01—.07 江西省鹰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07—.06江西省鹰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综合:江西组工微讯、鹰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