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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名条件
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宜春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