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提升樟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3月19日上午,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涉危废、工业固废重点监管企业环保负责人开展《新固废法》专题宣传培训会,此次培训会授课老师为原生态环境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副主任缪旭波。
培训会上缪旭波主任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讲解:一是《新固废法》的新增内容与要求:提出了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废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强化了对建筑垃圾、污泥、废弃电子产品和生活垃圾的监管,加重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法律责任。二是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年版)》进行简单说明,介绍了《危废名录》的主要内容和变化。三是强调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并进一步就园区危废管理和产废企业危废管理提出相关对策。
培训会结束后,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付天真做总结讲话:企业危废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较之废水、废气,企业内部危废的管理,其过程更复杂,要求更具体,责任更重大。此次培训会不仅提高了大家的危废管理意识,更增长了企业危废管理知识。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新固废法》抓好企业固废危废管理工作:一是要求企业对厂区内过去是否存在填埋固废情况进行自查,二是企业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固废危废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计划、建立相关台账、张贴警示标识、制定企业应急预案等。三是我局将危废监管作为日常执法监管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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