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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1/20 16:53:00

本文转自:宜春日报

-年度宜春市青年文明号

拟创建集体的公示

为增强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确保创建质量和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宜青文发〔〕1号)和江西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要求,经各行业(系统)和属地团委审核、推荐,并经宜春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评审,现对以下86个符合创建条件的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年7月10日起至7月15日止),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创建阶段,创建期为半年,创建结束后,经组委会验收通过方可认定为市级青年文明号。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如对公示的候选集体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宜春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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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cqnf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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