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工作要求,努力完成“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工作任务,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本院依据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赣09刑终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熊小敏等涉黑财产刑立案执行。因案件执行需要,向社会公开征集熊小敏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本院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高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附:需征集涉黑案件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熊小敏
公民身份号码:****
应执行标的金额: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