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记者李逊报道:记者获悉,宜春市、吉安市一批领导干部职务调整:
宜春市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年10月10日决定免去:
张梅的宜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易咏春辞去宜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吉安市
吉安市政府任命:医院副院长。
免去:龙医院医院副院长职务;刘盛先的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