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3日,靖安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据悉,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宜春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基
本
案
情
年1月3日,靖安县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一起离婚纠纷。该案原告诉称原、被告双方在上海务工期间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被告因琐事发生争吵,且被告长期外出务工,双方感情已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被告离婚。
为保障当事人正当诉讼权益,确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范围,更好地审理离婚纠纷案件,靖安县人民法院特制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财产告知书》《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并于立案当日便送达双方当事人,告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