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功调解五起
商业住房征收拆迁行政争议案件
基本案情
万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等5人在宜春市某某商城均拥有一间商业店铺。
年
某某区政府对外发布房屋征收公告,万某某等5人的商业店铺位于该房屋征收范围内。
年5月21日
由于长期未能就按照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因工程进度需要某某区政府在未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形下,组织相关单位将5原告的房屋予以拆除。
房屋拆除后
万某某等5人多次就拆迁问题进行上访,后该5人以某某区政府的强制拆除其房屋行为违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被告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及给予行政赔偿。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
宜春中院行政庭庭长亲自承办该5起案件并担任审判长,通过走访和现场勘查,承办人多次组织5原告和房屋征收部门就房屋征收拆迁程序和安置补偿政策进行法律释明。
经过多次磋商后
最终促使5原告就房屋补偿价格、签约奖励、装修装饰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事项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调解协议,并由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予以确认。
签收调解书后
5原告纷纷表达了对法院和法官的感谢,并表示愿意息诉罢访。
▲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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