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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6/21 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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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银保监复〔〕号

江西高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报来《关于江西高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灰埠申请支行开业的请示》(高富银〔〕号)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高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灰埠支行开业,该支行简称“高安富民村镇银行灰埠支行”,营业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灰埠镇前进路以南3幢。

二、江西高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灰埠支行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你行授权的业务。

三、你行应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申领该支行《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正式对外营业。

江西高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灰埠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该支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开业的,此开业批准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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