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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2/18 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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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本报从宜春市*府获悉,江西明月山滑翔伞飞行基地高坠事故调查结果已于近日公布。据查,年12月13日12时35分左右,江西明月山滑翔伞飞行基地一架滑翔伞在降落过程中,1人突然从高空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显示:江西明月山滑翔运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年9月15日,法定代表人:肖本琪;统一信用代码:MAFN。该基地定位为国内一流的滑翔伞基地,总投资约1亿元,分两期建设。

调查组还原了事故经过:年12月13日上午10时许,游客茹某一行12人到达明月山滑翔伞基地,其中8人报名进行滑翔伞体验项目,茹某是第4次到明月山滑翔伞基地体验滑翔伞飞行。明月山滑翔伞基地派出李宇棠、付林玉两名教练将8人分成四组进行飞行体验,茹某在第四组,由教练李宇棠带领。前面三组顺利完成飞行体验。12时20分左右,教练李宇棠、付林玉带领基地学员刘飞鸿、游客茹某和周诚新到达起飞点,李宇棠负责对茹某进行设备穿戴,穿戴完成后,李宇棠询问茹某是否需要自拍设备,由于茹某以前有过3次飞行体验,便拒绝了使用自拍设备,李宇棠将自拍设备还回保管处后,自己穿戴好设备,在没有对茹某的设备再次检查、也没有告知正在协助付林玉铺伞的飞行学员刘飞鸿对游客设备进行检查的情况下,于12时30分左右直接带领游客茹某起飞。飞行稳定后,李宇棠在调整茹某坐姿时,发现茹某双腿卡扣已经脱开,整个人仅靠胸带受力悬挂在空中,李宇棠立即安抚茹某稳定情绪,并用双脚夹住茹某,试图缓解茹某的下坠趋势,同时改变飞行路线,寻找紧急迫降点,但由于李宇棠仍抱有可以安全飞回营地的侥幸心理,没有选择紧急迫降,而是继续带领茹某采取快速降落的方式往营地飞行,在飞至营地上空20多米时,茹某因坚持不住,从高空坠落至基地旁一沙堆上。14时28分,救护医院北院。15时31分,茹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飞行教练李宇棠违反江西明月山滑翔运动有限责任公司《双人伞安全飞行守则》,在未检查游客装备穿戴是否合格的情况下擅自起飞,致使游客在起飞后双腿卡扣呈脱开状态,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江西明月山滑翔运动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江西明月山滑翔运动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飞行教练应急处置不规范。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教育体育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温汤镇*府对江西明月山滑翔运动有限责任公司监管缺乏针对性,安全检查效果不佳。

调查组的处理建议:

(一)对责任人员给予行*处罚的建议

1.李宇棠,江西明月山滑翔运动有限责任公司飞行教练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遵守江西明月山滑翔运动有限责任公司《双人伞安全飞行守则》,在未对乘客装备穿戴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的情况下仓促飞行,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罚款人民币元;建议由宜春市教体局提请江西省航空运动协会收缴其滑翔伞运动证书。

2.张君奇,江西明月山滑翔运动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部主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35%的罚款。

3.肖本琪,江西明月山滑翔运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二)对责任单位的行*处罚建议

江西明月山滑翔运动有限责任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50万元的罚款。(文

中国基建报陈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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