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银保监复〔〕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你行报来《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关于曾灏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民银洪发〔〕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年第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核准曾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请你行将人事任免文件于任命后10日内报我分局。
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