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地级市过多,区域划分不均,江西的行政区划,到底有无必要调整?一种观点认为,江西的行政划分不均匀,江西东部靠近湖南的位置,出现三个行政区,完全是浪费时间和精力,作为江西境内的主干线,只有南昌、赣州、吉安三个行政区完全不够,而萍乡和鹰潭等几个地方太小,鄱阳湖周边行政区也偏少。
江西
从珠三角和沿海城市可以看出聪明的行政划分,肯定是有利地形集中发展,江西最好的地理位置就在鄱阳湖周边,像四个方向有九江、宜春、赣州、上饶基本上就够了,顶多加一个景德镇,其他城市应该分布在地理位置更好的中部。花费过多精力去建设的萍乡,新余,鹰潭,如果放在高安樟树鄱阳,提升围绕南昌的城市圈实力,江西才更有竞争力。
这个观点有些纸上谈兵:一、城市不是建设出来的,而是发展出来的,从地图上看可能觉得有的地方不应该出现城市,而有的空地又适合出现城市。但现实的发展并不一定遵循构想,但他们确实也发展起来了,文明的生长并不唯一取决于地利。同时我认为“城市”也并不全等于“地级市政府所在地”,很多不是地级市的地方,发展得也并不逊色。
二、上诉观点说的两个适合出现新的大城市的地方,在清朝是有设二级区划的,分别是临江府治(今樟树)和饶州府治(今鄱阳)所在。但清朝其他的区划比今天还不美观,持这一观点的人,看了可能更得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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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型地级市都是建国以后,计划经济规划中重要的工业节点、萍乡是煤、新余是钢、景德镇是陶瓷、鹰潭是铜和鹰厦铁路。可见,行政区划“合理”与否,并非只看地图分布是否均衡美观就能得出结论。之所以形成今天这样的局面,背后是有着诸多的原因和考量的,我不认为今天江西省的二级行政规划有太大的不合理。
四、行政规划变动,涉及一个地区各种力量重新分配的方方面面,上诉观点所说的经济发展需要,完全是一个政策鼓励和财政分配的问题,不需要为了这一个方面的问题,而牵动整个行政规划的重新划分。
要是按照上诉观点的思路,那修水、武宁、铜鼓一带,是否还应该布局一个地级市?抚州南丰、广昌、宁都、瑞金一带是否也该有个地级市?应当看到,新余、萍乡、景德镇和鹰潭这四个辖区面积较小的市。基本上都是后分出去的。小型地级市过多,行政区划均不均是需要综合考量的,不能单纯靠地图纸上谈兵,江西的行政区划,没必要伤筋动骨地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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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观点你有异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