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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于秀明签发20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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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宜春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于秀明签发宜春市年总林长1号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林业相关重点工作的行动令》。

《总林长令》指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明确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委和*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

《总林长令》要求,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要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江西省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在3月15日以前集中开展1次责任区域巡林督导工作任务,督促协调责任区域内全面落实上级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

《总林长令》强调,当前正值森林资源冬保、冬防、冬造的重要时节,全市各级林长要重点督导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造林绿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一长两员”日常履职尽责等工作情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为推动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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