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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这名干部将调往宜春试用期一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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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8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中组发〔〕18号)的规定,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以下拟任和拟提名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年3月11日起至年3月17日止。对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年3月17日前来信来电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以便了解核实。举报—手机短信:159094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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