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教育体育局、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教体人师字〔〕1号
关于做好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为中小学校补充优秀师资,确保年全市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目标,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各地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学专业人才,为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学校范围
全市各级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含省、市直单位举办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以及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由市本级统筹组织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以任教小学任一学科
/p>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同一县域(含市直,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服务不少于5年(即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合并计算)、经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取得相应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考。
(四)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材料,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下编手续。服务期满3年(即年9月入职的特岗教师)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我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原则上不得参加其它公开招聘考试。如确要参加,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六)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设置要求设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申报计划
1.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本地中小学空编空岗情况,提出年招聘计划(招聘学校名称、招聘岗位名称和招聘人数),填写《江西省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送同级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为招聘到更多优质生源,鼓励各地以县域(或市直)为单位,将同一学段学科教师岗位打包招聘(计划数控制在15人以内),由考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具体任教岗位;此类聘用人员5年服务期内可在报考岗位的打包学区内流动。
2.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务必于年2月5日前将经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的《江西省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同时在网上申报提交。各市直学校招聘计划直接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
3.申报计划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