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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严抓四类药品管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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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是疫情防控的前沿哨口,也是当前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之一。日前,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勤巡严管细查落实”八字要求,通过“四个提高”实现严防严控,督促辖区内药店加强疫情防控,严格销售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等“四类药品”。

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循宜春市和袁州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从严从紧做实做细的原则,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四类药品”管控相关政策。督促药店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提高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确保不出现疫情防控漏洞。

提高环境质量。督促药店员工上岗必须量体温、穿工作服、戴口罩、戴手套;药店内公共用品、设施、地面每日早晚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店内配备好消毒液、酒精、测温仪、口罩,设置“一米线”,在醒目位置张贴赣通码、行程码;进店人员必须戴口罩,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扫赣通码、行程码、测体温,在选购药品和缴费时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药店环境清洁万无一失。

提高履职标准。组织召开“四类药品”监管培训会,对辖区内药品安全基层监管人员共30余人进行培训。培训从基层执法监管着手,结合具体工作实践,聚焦“四类药品”检查的要点和技巧,着重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同时解读“四类药品”经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规范书写监管文书,为“四类药品”高标准监管实践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

提高管控水平。督导药店落实落细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名登记制,填写实名登记台账,做到“四类药品”销售应登必登、应登尽登,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监管部门,确保购药信息可以及时追溯。同时充分发挥药店防疫“哨点”作用,支持和服务于抗疫大局。对于违反疫情管控的药店,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处理。

今年以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检查药店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推动药店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管控“四类药品”,排查整治药店风险隐患,用实际行动守护好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稿源: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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